据悉,糖精钠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并没有什么营养价值。当食用较多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造成食欲减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些企业为了片面追求产品的甜度、色泽或延长产品保质期,擅自违法过量使用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构成了潜在威胁。
公开资料显示,大好大食品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集科研、工业、贸易为一体的集团化运作股份制企业,目前拥有4家控股子公司,3处加工基地。该公司以炒货、奶茶饮品等休闲食品生产为支柱,旗下拥有多个品牌,其中“大好大”(浙江省著名商标)、“香约”比较知名。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作为一家较为知名的食品生产企业,大好大食品公司在食品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却多次违法违规。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1月22日发布的关于178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号)显示,标称大好大食品公司生产的奶油味葵花籽(烘炒类)(规格型号:155克/袋)(生产日期/批号:2020-07-1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18年2月8日,原江西省食药监局发布的《2018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显示,标称大好大食品公司生产的奶油味香瓜子(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63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g/100g(标准规定为≤0.8g/100g)。
天眼查数据显示,大好大食品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于2017年6月26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罚款7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403.2元;该公司因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预包装食品,于2015年3月9日被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5000元。此外,大好大食品公司还有4条被执行人记录(2005年至2013年),被执行总金额3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