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湖南省衡阳市两级人民法院对石峰等57名被告人涉黑系列案进行一审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石峰等4人被判处死刑。该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于2020年12月20日至23日分别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石鼓区人民法院、雁峰区人民法院、蒸湘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57名被告人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43人,非组织成员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