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征收139亿元生态补偿

2019-11-14 16:45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张文岭)11月12日,记者从昆明市水务局获悉,自2017年滇池流域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以来,昆明共支付了13.9亿元的生态补偿。

据统计,2017年将征收4.87亿元的生态补偿,2018年征收8.26亿元。2019年1月至7月,应没收7700万元人民币。征收的生态补偿专用于滇池的保护和治理。

昆明市水务局局长、城市河道管理处处长朱如明表示,河流生态补偿的评估依据是保护目标、保护和治理以及断面污染量。对不符合标准或未完成年度污水处理任务的责任主体和县(区)给予生态补偿,对符合标准的给予适当补偿;上游县(区)支付的生态补偿用于下游县(区)流域的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断面污染以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三种污染物为评价指标。补偿标准为化学需氧量2万元/吨、氨氮15万元/吨、总磷200万元/吨。评估部分的薪酬是由三个指标计算的薪酬之和。评估断面发生非自然中断的,按每断面30万元/月支付生态补偿;年度污水处理任务未完成的,按年度突出投资的20%支付生态补偿。净水厂出水水质不符合标准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生态补偿与地方领导人的责任相联系。负责生态补偿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当按照辖区内年均水质达标断面比例从个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扣除兑现奖励。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