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生效“新垃圾分类规则十大热点细节”记者张南、王天琦将再有五个月时间,修订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面实施不仅是一场艰苦的战斗,也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形成强大的合力。目前,全市正在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及相关配套准备工作。
针对“同时教育和惩罚”、新的“限塑令”、一次性用品、垃圾混合装载和运输等社会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郝兰芝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固体废物办公室副主任马建基,要求他们就社会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做出详细解释。
热点(1)分类义务
个人多受教育,多处罚违规行为
事实上,早在2011年,本市就制定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一致之处。郝兰芝解释说,例如,对从源头减少垃圾和个人参与垃圾分类没有强制性限制,对非法混装和运输的处罚不够,公众对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因此迫切需要修订。
《条例》修订版的亮点是什么?郝兰芝说,在改进减排措施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和机构在减少废物和废物分类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加强分类交付方面,个人生活垃圾的分类已经从宣传提高到强制性条款。但是,《条例》也明确规定,对个人非法送货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处罚和信用处罚要慎用。在加强社会共管方面,规定生活垃圾管理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领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律保护和科技支持,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把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
居民个人应该如何分类垃圾?郝兰芝表示,《条例》中的许多规定强调“因地制宜”。例如,对于定期定点运送垃圾,没有强制性的全市性法规。各区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固定桶站和定期定点收集和运输来进行垃圾分类。此外,并没有强制要求垃圾放入时必须“打包”。
热点②快递包装
可重复使用环保包装取代一次性包装
每年双倍11。当快递出现的时候,无数的快递包裹、包装盒和包装盒只使用一次就被当作垃圾丢弃了。大量的快递垃圾消耗了大量的资源。
为此,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快递应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材料,以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本市鼓励快递采取措施回收快递包装材料。
马建基指出,邮政总局已经颁布了绿色包装材料的具体标准。未来,绿色包装将逐渐取代现有的一次性包装。快递员将递送快递,在用户移除包裹后,他们可以当场回收快递包裹。
热点③一次性用品
将制定
一次性用品详细目录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商和酒店经营单位不得自愿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违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
马建基说在《条例》的修订过程中
所谓“不主动提供”并不意味着完全不提供。马建基说,例如,餐馆和外卖餐馆应该增加“你需要一次性餐具”的选项,供顾客在点菜前选择。酒店不允许主动在客房放置一次性洗漱用品,但如果有必要,客人可以从餐厅和酒店前台获得。无论是餐馆还是酒店,都有必要在显眼的地方张贴不自愿提供一次性物品的标志和提示。在
《条例》的修订过程中,声明“一次性用品不得免费提供”,并要求“单独定价和收费”。对此,马建基表示,在最终的《条例》中,“单独定价和收费”已被删除。餐馆、外卖店和酒店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收费。
热点④混装混运
当“混装混运”罚款最高提高到10万元时,如何停止“混装混运”?在《条例》的修订过程中,提出了“不分类,不收不运”的机制。马建基表示,在《条例》的最终投票中,尽管明确规定垃圾“不得混合运输”,但“不分类、不收集”的说法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要求其改正”的说法。对拒不改正的,将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
马建基解释说,虽然没有拒绝“混装混运”的规定,但修订后的《条例》明确将垃圾“混装混运”的处罚从“罚款5000元至5万元”增加到“罚款2万元至10万元”。
在垃圾收集和运输过程中,无论是环卫组的垃圾清运人员、垃圾楼的工作人员还是市民,如果在垃圾收集和运输单位发现混装混运,都可以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
此外,该市的分类收集方法也首先采用“桶对桶”或“桶车对接”的方法未来,不仅厨房垃圾,还有其他垃圾都将是“桶对桶”,即空桶将被用来直接代替已经完全扔掉的垃圾桶,从而省略倾倒步骤,防止混装和运输,避免二次污染。马建基说。
热点⑤超薄塑料袋
禁止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本市禁止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零售点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零售点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
对此,马建基解释说,《条例》中提到的超薄塑料袋是指单层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目前许多商场和超市使用的塑料购物袋,以及蔬菜水果区提供的卷式保鲜袋已经符合要求。《条例》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主要负责超薄塑料袋的监管。检查将会加强。任何违反都将受到惩罚。鼓励市民购物时携带环保购物袋和布袋等可重复使用的产品。
热点⑥教与罚并举
做垃圾分类老师还是能够抵消惩罚
如何惩罚分类不好的垃圾?根据新规定,不按规定分类垃圾,经反复教育后拒不改正的个人将被罚款50元至200元。但是,那些自愿参加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人可以免受处罚。
你可以参加什么样的社区服务活动而不受惩罚?参与的时间有限制吗?对此,马建基解释说,如何识别惩罚和社区服务活动的具体过程,下一步应该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今后垃圾桶的设置应划分为三类区域: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小区、自然村等公共场所。其中,居住区和自然村应分组设置餐厨垃圾等垃圾收集容器,并在至少一个垃圾投放点设置可回收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室或者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其他公共场所可根据需要配备两种类型的收集容器,可回收和其他垃圾。
马建基表示,今后北京各地区对垃圾桶的材质和容量没有统一的要求,但接下来,各地区新配置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标签将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印刷。对于目前正在使用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旧标签将贴上新的标志图案,并将继续使用,直到其使用寿命结束,以避免浪费。预计标签覆盖将于明年5月1日前完成。
对于居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需要分组设置厨房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但数量可以根据每个居住区的楼层数、人口数和垃圾产生量进行调整和控制。马建基说,无论如何分配,厨房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必须匹配。每个住宅区至少分别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品和一个有害废物收集点。可回收物品收集点可以是垃圾桶或集中临时储存收集点的形式。
路边的垃圾箱将来会被设置为可回收和其他垃圾。为了满足行人乱扔果皮等餐厨垃圾的需求,可以在餐厨垃圾量较大的区域,如大型活动场所附近、大型餐饮的路边以及桂街等商业场所增设餐厨垃圾箱。
热点⑧管理责任人
物业是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人
在修订后的《条例》中,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概念,同时也提出了“住宅区应设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管理负责人和平时大家都熟悉的分类指导有什么区别?
马建基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管理的人”不是个人的概念,而是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管理的主体。例如,对于住宅区、胡同、街道和小巷,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可能是物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人是单位;对于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人是清扫保洁的责任单位。
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者主要是从各区或街道招募的志愿者,负责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例如,一些热心公益和环境保护的志愿者,或建筑负责人等。可以加入生活垃圾减少和分类指导员的行列。政府将向家庭废物减少和分类教员提供某些服务奖励和补贴。
热点⑨垃圾处理器
有条件的社区住户可以试点安装
修订《条例》,有条件的居民区和住户可以安装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处理器。对此,马建基表示,目前,该市一些住宅区已经试点安装了餐厨垃圾处理器。然而,安装这样一台大型机器需要初期投资和后期运行维护成本,特别是受安装地点的限制,只能在有条件的社区逐步推广和安装。也有一些试点家庭安装了厨房
下一步,城市将到住户“面对面”向居民和单位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并评估到住户的比例。同时,将为居民和社会单位编写一份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到2020年底,学校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率将达到100%,公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传递率将继续提高。
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动员辖区内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党员干部要带头进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计划、清洁蔬菜上市方式、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标准、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准等规范性支持文件,应当自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发布。市人大常委会明年还将进行专项监督。利用市、区、乡三级人大的联系机制,广泛吸收代表和群众参与,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使垃圾分类成为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