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地方对疫情的一级和四级应急反应有什么区别

2020-03-02 10:26  来源: 科技日报

最近,全国新发肺炎治愈出院病例累计数首次超过现有确诊病例。正如“核心”专家张文泓所说,一个国家或地区必须有非常好的防控策略来控制疫情。

回顾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从1月23日开始的“全国一级反应”给许多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自2月21日以来,全国一半以上的省份已经调整了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水平。

这种“启动”和“调整”对于中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包含什么样的原则和策略?兰州城市学院副教授王锦逐一回答了相关问题。

记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有四个应急级别。请阅读每一级对这一新发肺炎流行病的反应。

王金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分为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新皇冠肺炎疫情属于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级别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相对较大)和四级(一般)。

一般来说,一级应急由国务院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全省范围内的应急工作。应急水平较低表明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所降低,应对疫情的组织实施部门也相应降低。调整为二级响应的,省人民政府应当领导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响应工作;调整为三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响应工作;调整为四级应急后,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下级人民政府给予指导和支持。

记者:全国各省是否都在各级采取同样的措施?

王金祥:国家建立了完善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这一新发传染病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属于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级人民政府也在国家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级别为四级。国家计划中只规定了一级(特别重要的)事件。在制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级别的事件有略有不同的标准。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的职责进行了宏观规定。

例如,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措施包括:(1)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三)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控制区和封锁疫区;(四)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关闭、停业、停课等疫情控制措施;(5)进行现场隔离、现场观察和现场处理

王金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计划。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地)、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应重视对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对于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提高应对水平。对于范围有限且无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水平。

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国家及时启动了一级(特别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省人民政府也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启动了一级响应。最近,根据全省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并按照各自的公共卫生应急等级标准,各地已逐步将一级反应降低到两三级。

记者:设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级别的科学本质是什么?

王金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中国规范应急反应的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应急响应的范畴。

国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级是非常合理的,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不同地区有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和不同程度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也不同。低级别事件意味着影响范围较小,危害程度较小。地方政府可以采取某些措施来处理它们。如果不进行分类,对低级别事件采取高水平的应对措施,可能会造成过度应对,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不利影响可能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