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病危孩子遭辞退,不合法不合情

2021-03-25 17:45  来源: 河北新闻网

3月6日晚,张先生在公司接到医院来电,得知3岁的儿子病危。当晚11时,张先生从江苏苏州乘车赶回安徽宿州老家,路上打电话联系主管,汇报情况并请假。但公司并未批准,并在事后以连续旷工三天为由,单方面与张先生解除劳动合同。3月22日,针对张先生遇到的困境,有律师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据《新安晚报》3月23日报道)

探望病危的儿子,却被公司辞退,张先生的遭遇着实让人痛心。实际上就在不久前,有一件类似的事情也曾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去年1月,上海某公司员工回老家处理父亲丧事,却被企业以无故旷工为由辞退。让大家拍手称快的是,“为父奔丧遭辞退”一事,经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二审,认定当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支付涉事员工7.5万元赔偿金。同时,因为戳中了许多人的痛点,这家公司还付出了被舆论谴责的代价。

谁家没有老人和孩子?谁家不曾遭遇急事和难事?无论是为父奔丧,还是探望病危孩子,都是人之常情、人伦常理。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也不该辞退这位为公司辛勤工作了十三年的员工。对待遭遇不幸的员工,有的企业及时伸出援手,积极组织捐款;有的不仅熟视无睹,还要在危难之时来一次“补刀”,难怪有网友感叹:都是企业,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为自身利益考虑当然可以理解。但不要忘了,体恤员工的实际困难与不幸,管理上多些人性化措施,既是企业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内在要求。设立事假制度的目的,就是让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去处理问题,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等就属于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予以准假,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否则,就存在违法违规的风险。

在商言商,商亦有道。即使抛开法律法规不谈,单从人之常情上看,公司也不该在员工最困难无助的时候做出辞退决定。孩子重病在身,张先生急需救命钱,一旦丢了工作,无异于雪上加霜。事实上,企业考虑自身利益与善待困难员工并不矛盾,而是可以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企业用自己的温情和善意,力所能及地帮助困难员工,大家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自然会增强全体员工的归属感、凝聚力。

辞退连夜回家探望病儿的员工,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希望所有企业都能以此为镜鉴,充分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做违法违规、违背人情的糊涂事。(陈广江)